《建筑桩基技术规范》(JGJ 94-2008)灌注桩施工有哪些规定?
6 灌注桩施工
6.1 施工准备
6.1.1 灌注桩施工应具备以下资料:
1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;
2 桩基工程施工图及图纸会审记要;
3 地下管道、地下结构、危房、精密仪器车间等的调查资料。建筑工地及相邻区域;
4 主要施工机械及其配套设备的技术性能数据;
5 桩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;
6 水泥、砂、石、钢筋等原材料及其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;
7 荷载及施工工艺试验参考资料。
6.1.2 钻孔机工具和工艺的选择应根据桩型、钻孔深度、土层、泥浆排放和处理条件综合确定。
6.1.3 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工程特点,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措施,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1 施工平面图:标明桩位、编号、施工顺序、水电线路和临时设施的位置;泥浆护壁成孔时,泥浆制备设施及其循环系统应标明;
2 确定成孔机械、配套设备及合理施工工艺的相关资料,泥浆护壁灌注桩必须泥浆处理
措施;
3 施工作业计划劳动组织计划;
4 机械设备、备件、工具材料供应计划;
5 桩基施工时,安全、劳动保护、防火、防雨、防台风、爆破作业、文物和环境保护
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;
6 保证工程质量、安全生产和季节性施工的技术措施。
6.1.4 成桩机械必须经鉴定合格,不得使用不合格机械。
6.1.4巫溪旋挖钻机培训 成桩机械必须经鉴定合格,不得使用不合格机械。
6.1.5 施工前应组织图纸会审,会审纪要和施工图应作为施工依据,并列入工程档案。
6.1.6 桩基施工用的供水、供电、道路、排水、临时房屋等临时设施开工前必须准备好,施工现场应平整,确保施工机械的正常运行。
6.1.7 基桩轴线的控制点和水准点应设置在不受施工影响的地方。开工前,经审核后应妥善保护,施工时应经常复试。
旋挖钻机学习培训6.1.8
用于施工质量检验的仪器、器具的性能指标,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。
6.2 一般规定
6.2.1 不同桩型的适用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
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下的粘性土,
粉土、砂、填、砾、风化岩层;徐工旋挖钻机培训
2 旋挖成孔灌注桩宜用于黏性土、粉土、砂、填、砾、风化岩层;
3
冲孔灌注桩除上述地质条件外,还可穿透旧基础、建筑垃圾填土或大孤石等障碍物。
应谨慎使用岩溶发育区,钻孔应适当加密;
4 长螺旋钻孔压灌桩后插钢筋笼适用于粘土、粉土、砂土、填土、非密实碎石土、强风化岩;
5 干作业钻、挖孔灌注桩适用于粘土、粉土、填土、中密度以上的砂土,
风化岩层;
6 地下水位较高,砂土层、滞水层、厚度较大的流塑淤泥、淤泥土层不得选用人工挖孔灌注桩;7 沉管灌注桩适用于粘土、粉土和砂土;桩端持力层不得超过20m中低压粘性土、粉土、砂土、碎石土。
6.2.2 成孔设备到位后,必须平整稳定,确保成孔过程中不倾斜偏移。
6.2.2
成孔设备到位后,必须平整稳定,确保成孔过程中不会发生倾斜和偏移。成孔钻具上应设置控制深度的标尺,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观测记录。
6.2.3
孔的控制深度应符合以下要求:
1 摩擦桩:摩擦桩应由设计桩长控制成孔深;端承摩擦桩必须确保设计桩长和桩端进入持力层深度。锤击沉管成孔时,桩管入土深度控制应以标高为主,以贯入度控制为辅。
2 端承桩:采用钻(冲)时,必须保证桩端进入持力层的设计深度;采用时
锤击沉管法成孔时,沉管的深度控制贯入度为主,辅以设计持力层标高对照。
6.2.4
灌注桩成孔施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.2.4的要求。
表 6.2.4 灌注桩成孔施工允许偏差
表 6.2.5 钢笼生产允许偏差
注:①桩径允许偏差的负值是指个别断面;
②H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;d设计桩径。
钢笼的生产和安装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:
1 钢笼的材料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,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.2.5的规定;
表 6.2.5 钢笼生产允许偏差
表 6.2.5 钢笼生产允许偏差
2 焊接或机械接头(钢筋直径大于20mm),遵守现行国家标准《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定》JGJ 10、《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
》JGJ 18和《
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GB 50204的规定;
3 主筋外侧应设置加劲箍,由于施工工艺有特殊要求,也可放置在内侧;4 导管接头的外径应小于钢筋笼的内径100mm以上;
5 搬运吊装钢筋笼时,应防止变形,放置对准孔位,避免碰撞孔壁和自由落下。
应立即固定。
6.2.6
卵石或砾石可用于粗骨料,其骨料粒径不得大于钢筋间距最小净距的1/3。
6.2.6
卵石或砾石可用于粗骨料,其骨料粒径不得大于钢筋间距最小净距的1/3。
6.2.7 检验成孔质量合格后,应尽快灌注混凝土。直径大于1m或单桩混凝土量超过255m3 每桩桩体混凝土应留有一组试件;直径不大于1m桩或单桩混凝土量不得超过25m3 每个灌注台班的桩不得少于1组;每组试件应留3件。
6.2.8
桩施工前,应试成孔。6.2.9
必须经常检查灌注桩施工现场的所有设备、设施、安全装置、工具配件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,以确保其完整性和安全使用。6.3 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
Ⅰ 制备和处理泥浆
6.3.1 除粘性土层外,还应制备泥浆。高塑性粘土或膨润土应用于泥浆制备。泥浆应根据施工机械、工艺和穿越土层进行配合比设计。
6.3.2
泥浆护壁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施工期间护筒泥浆表面应高于地下水位1.0m 受水位涨跌影响时,泥浆表面应高于最高水位1.5m以上;
2 在清孔过程中,泥浆应不断更换,直至浇筑水下混凝土;
3 浇筑混凝土前,孔底500mm 泥浆比应小于1.25.含砂率不大于8%;粘度不大于28s;4 在容易产生泥浆渗漏的土层中,应采取措施保持孔壁稳定。
6.3.3 废浆、渣应处理,不得污染环境。
Ⅱ 正、反循环钻孔灌注桩的施工
6.3.4
对于孔深较大的端承桩和粗粒土层中的摩擦桩,应采用反循环工艺成孔或清孔,或根据土层情况采用正循环钻孔和反循环清孔。
6.3.5
泥浆护壁成孔时,应采用孔口护筒,护筒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护筒埋设应准确稳定,护筒中心与桩位中心的偏差不得大于50㎜;
2 护筒可用4~8㎜厚钢板,其内径应大于钻头直径1000mm,上部开1~2个溢浆孔;
3 埋深:粘:粘性土中不小于1.0m;砂土不小于1.5m。护筒下端外侧应填充粘土;其高度仍应满足孔内泥浆表面高度的要求;
4 钻孔灌注桩受水位涨落或水下施工影响,护筒应加深,必要时应进入不透水层。
6.3.6 在软土层层时,应根据泥浆供应情况控制钻进速度;硬层或岩层的钻进速度以钻机不跳动为准。
6.3.7
钻机设置的导向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潜水钻的钻头应有直径长度不小于3倍的导向装置;
2 利用钻杆加压的正循环旋转钻机,应在钻具中增加扶正器。
6.3.8
钻孔过程中发生斜孔、塌孔、护筒周围冒浆、失稳等现象时,应停止钻孔,并采取相应措施
施后钻进。
6.3.9 钻孔达到设计深度, 孔底沉渣厚度指标在灌注混凝土前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对端承型桩不得大于50㎜;2 摩擦型桩,不应大于100㎜;
3 抗拔、抗水平力桩不得超过200㎜。
Ⅲ
冲击成孔灌注桩
的施工6.3.10
确保钻头自动转向的装置应设置在钻头锥顶和提升钢丝绳之间。
6.3.11 冲孔桩孔口保护筒的内径应大于钻头直径200㎜,护筒按本规范第六.3.5条设置。
6.3.11 冲孔桩孔口保护筒的内径应大于钻头直径200㎜,护筒按本规范第六.3.5条设置。
6.3.12 泥浆的制备、使用和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6条.3.1~6.3.3条的规定。
6.3.13 冲击成孔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开孔时,应用低锤密击。当表土为淤泥、细砂等弱土层时,可以用粘土块夹住小片石反复冲洗
击造壁,孔内泥浆表面应保持稳定;
2 在不同的土层和岩层中成孔时,可按表6进行
.3.13 操作要点;
3 进入基岩之后,应采用大冲程和低频冲击。当发现成孔偏移时,应将片石回填到偏孔上方
4 当遇到
孤石当可预爆或采用高低时,冲程
交替冲击,将大孤石粉碎或挤入孔壁;
5 应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扩孔、卡钻、掉钻、泥浆流失等事故,应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;
6 每钻进4~5m在更换钻头或容易缩孔之前,应测孔一次;
7 进入基岩后,非桩端持力层每钻300~5000㎜每100~3000m清孔取样一次,并做记录。
表 6.3.13 冲击成孔操作要点
表 6.3.13 冲击成孔操作要点注:1 土层不好时,提高泥浆比例或增加粘土块;
2 碎砖石可投入防粘钻。
6.3.14
泥浆循环或抽渣筒可用于排渣。采用抽渣筒排渣时,应及时补充泥浆。
6.3.14
泥浆循环或抽渣筒可用于排渣。采用抽渣筒排渣时,应及时补充泥浆。
6.3.15
在冲孔过程中遇到斜孔、弯孔、梅花孔、塌孔、护筒周围冒浆、失稳等情况时,应停止施工,并采取措施继续施工。
6.3.16
大直径桩孔可分级成孔,设计桩径为0.6~0.8倍。6.3.17 按下列规定清孔:
1 不易塌孔的桩孔可采用空气吸泥清孔;2 稳定性差的孔壁应采用泥浆循环或抽渣筒排渣,混凝土清孔后灌注前的泥浆指标应按本处进行
规范第6.3.1条执行;3 孔内泥浆表面应符合本规范第6条.3.2条的规定;
4 浇筑混凝土前,孔底沉渣的允许厚度应符合本规范第6条.3.9条的规定。Ⅳ 旋挖成孔灌注桩施工
6.3.18 旋挖钻成孔灌注桩应根据不同的地层条件和地下水位埋深,采用干作业成孔和泥浆护壁成孔工艺,干作业成孔工艺可按本规范第6.6节进行。
6.3.19 泥浆护壁旋挖钻机成孔应配备用于成孔和清孔的泥浆和泥浆池(箱)。在容易产生泥浆泄漏的土层中,可采取措施提高泥浆比例,加入锯末,增加粘合剂,提高泥浆粘度,保持孔壁稳定。
6.3.20 泥浆制备能力应大于钻孔时的泥浆需求,每套钻机的泥浆储备量不得小于单桩体积。
6.3.21 旋挖钻机施工时,应保证机械的稳定性和安全运行。必要时,可在现场设置钢板或垫层(路基板),以确保其安全行走和运行。
6.3.22 每根桩都要安装
钢护筒
,护筒应符合本规范第6条.3.5条的规定。6.3.23
成孔前和每次提出钻斗时,应检查钻斗和钻杆连接销、钻斗门连接销和钢丝绳,并清除钻斗上的渣土。
6.3.24
旋挖钻机的成孔应采用跳挖法,钻斗倒出的土与桩孔口的最小距离应大于6m,并应及时清除。
6.3.24
旋挖钻机的成孔应采用跳挖法,钻斗倒出的土与桩孔口的最小距离应大于6m,并应及时清除。泥浆应根据钻进速度同步补充,以保持所需的泥浆表面高度不变。
6.3.25
当钻孔达到设计深度时,应使用清孔钻头进行清孔,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条.3.2条和第 6.3.3 条要求。孔底
沉渣厚度
控制指标应符合本规范第6条.3.9条规定。
Ⅴ 灌注水下混凝土
6.3.26 钢笼吊装完毕后,应安置导管或气泵管进行二次清孔,并检查孔位、孔径、垂直度、孔深、沉渣厚度。
6.3.27
水下灌注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水下灌注混凝土必须具有良好的和易性,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,坍落度应为 180~220mm;水泥用量不得少于 360kg/m3 (混粉煤灰时,水泥用量不受此限制);
2 水下灌注混凝土的含砂率应为40%~50%,应选择中粗砂;粗骨料的最大粒径应小于40mm;并应符合本规范第六.2.6 条的要求;
3 水下灌注混凝土应与外加剂混合。
6.3.28 导管的结构和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导管壁厚不小于3mm,直径宜为200~250mm;直径生产偏差不得超过2mm,根据工艺要求确定导管的分段长度,底管长度不小于4m,接头应采用双螺纹方扣快速接头;
2 试水压力可为0.6~1.0MPa;
3 每次灌注后,应清洁导管内外。
6.3.29
- 使用的隔水栓应具有良好的隔水性能,并应保证排放顺利;球胆或与桩身一起使用隔水栓混凝土强度等级
相同的
细石混凝土制作。6.3.30 水下混凝土灌注质量控制应满足以下要求:1 混凝土开始灌注时,导管底部至孔底的距离应为300~500mm;2 混凝土储备应足够,导管一次埋在混凝土灌注面下不得少于00.8m;3 导管埋入混凝土的深度应为2~6m。严禁将导管提出混凝土灌注面,控制提升导管速度。应有专人测量导管埋深与管内外混凝土灌注面高差,填写水下混凝土灌注记录;4 灌注水下混凝土必须连续施工,每根桩的灌注时间应按初始混凝土的初始冷凝时间控制,记录灌注过程中的故障;5 最后一次灌注量应控制,超灌高度应为0.8~1.0m,凿除泛浆高度后,必须保证暴露桩顶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等级。工程师需要不断学习、总结和提高!工程师需要不断学习、总结和提高!喜欢这篇文章,请喜欢 关注!你的支持是我分享知识的动力!